公安部推出驾驶证分级制

  公安部正式发布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》规定,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分级制,将驾照分为A1、A2、A3、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D、E、F、M、N、P共15个级别。
  准驾车型及代号
准驾车型
代号
 准驾的车辆
 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
大型客车
 A1
大型载客汽车
A3、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
牵引车
 A2
 重型、中型全挂、半挂汽车列车
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
城市公交车
A3
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
C1、C2、C3、C4
中型客车
B1
中型载客汽车(含核载10人以上、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)
C1、C2、C3、C4、M
大型货车
B2
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;大、重、中型专项作业车
小型汽车
C1
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以及
轻型、微型载货汽车、轻、小、微型专项作业车
C2、C3、C4
小型自动挡汽车
C2
小型、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
低速载货汽车
C3
低速载货汽车(原四轮农用运输车)
C4
三轮汽车
C4
三轮汽车(原三轮农用运输车)
普通三轮摩托车
D
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
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/h的三轮摩托车
E、F
普通二轮摩托车
E
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
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/h的二轮摩托车
F
轻便摩托车
F
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,
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/h的摩托车
轮式自行机械车
M
轮式自行机械车
无轨电车
N
无轨电车
有轨电车
P
有轨电车